2005-11-24

LA流浪记

最近读的“书”是《LA流浪记》,听说这本书已经很久了。之所以在书字上打了引号,是因为着本书在大陆是没有出版的,而面对网上的台版书的高价,我确实很无能为力。所以是从网上找的电子版来看。
第一次看《康熙来了》时,是冲着小S 去的,那时不喜欢小S旁边的那个男主持,只觉得他的穿着很奇怪,但是渐渐的就被他的淡定的主持风格所吸引,后来,慢慢就知道了他主持人外的身份:读书人,专栏作家,UCLA的背景。

首先要说,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序言:
有一种寂寞,不是靠恋爱可以解决的,   不是靠养小孩可以解决的。   那是一种“念天地之悠悠”的寂寞。   阅读,也不能“解决”这种寂寞,   但阅读可以让我理解这种寂寞、   让我安心地接受这种寂寞是跟我的灵魂共始共终的。
他带着这样的寂寞,把LA的电影之行当成了一次流浪。我兴致勃勃的往下读,无法停止,因为那是个我不曾碰触过的世界,在像是疯子集中营的UCLA,他碰到了凶猛的大白鲨教授,半夜三四点犹如鬼魂般的冥客斯教授,爱穿女装的狄明哥,吸食大麻的医学院学生室友,当狗仔队的麦锁门,做A片摄影的犹太男孩迈可·多猫,偶然遇到的小学同学潘,喜欢拍暴力片的比尔·锐斯,爱上法国男人的莎莉,虔诚的虔诚基督徒贝尔,非洲来的人权运动者赞那布,想看脱衣舞男的梅医生,一生都梦想自己成为主角为自己而活的刘老太…………
他在这里第一次服下了LSD,第一次穿裙子,不管怎么说,LA的流浪他过得精彩万分,但是蔡康永始终是个悲观的乐观者,就像他的序言所说,他无法摆脱那种寂寞,但会快乐的去面对承受。
对他最精准的描述,也许是:善良有趣,骄傲,自由勇敢的人。

相关链接: 今天不读书第一期——《LA流浪记》
辛辛苦苦把蔡康永的书变成简体字的“不乖小王子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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